关于公开征求《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成果处  时间:2023-03-27 14:39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科技局依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5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6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kjjcgc@126.com。

2.邮寄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技局210室,邮编450006,信封上注明“《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3.电话:郑州市科技局成果处0371-67180459。

4.来访方式:郑州市工人路13号市科技局210房间。

5.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2023年3月27日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程序规定,市科技局于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将《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郑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通过函询等面向各开发区、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通过函询面向郑州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6日,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反馈无意见15条和建议1条;市直部门反馈均无意见;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县级科技部门反馈“给予县级单位同样支持”建议1条,经与市财政局沟通,依据2022年3月2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深化市与区县(市)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精神,2023年本《细则》市财政资金暂不对县(市)企业单位予以直接补助,未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