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讲排场办公室面积超标近3倍——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翁冠裕违纪问题剖析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时间:2016-07-22 14:13:27  

     “翁冠裕作为正科级干部,按规定办公用房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但其办公室实际面积达53.11平方米,超规定标准35.11平方米,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属顶风违纪。2015年10月9日,区委免去翁区医院党委书记职务;10月12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给予翁冠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则通报在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引起强烈反响。在区委、区纪委的部署要求下,全区各单位立即行动,开展了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自查整顿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不超标、不闲置、不反弹。
  今年10月9日,有网友投诉,反映广丰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翁冠裕上任就搬进豪装办公室。
  接到投诉后,区纪委随即成立了由一名纪委班子成员任组长的调查组,进驻区医院展开调查。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邀请了区内一家权威性的房屋面积测量中介机构,就翁办公室面积进行现场测量;另一路分别找了一些医院内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
  经查,2015年6月,翁冠裕由区医院党委副书记升任为党委书记,成为一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上任不久,他便开始得意忘形,放弃自我约束,在未经区医院有关会议研究同意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职权影响,私自请来专职设计人员,于7月底起将区医院备用的干部病房进行装修,用作其办公用房,并于9月底搬进新办公室。新办公室面积计53.11平方米,其中办公区面积为30.49平方米,卧室区面积为22.62平方米。
  “原认为清查超标办公室不过是‘一阵风’,在大办公室办公会气派点,于是就心存侥幸踩了‘红线’。人生的许多遗憾是无法弥补的,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有贪图享乐的念头。”如今,翁冠裕为自己付出的代价懊悔不已。
  “此事发生,与翁冠裕纪律观念淡薄有关,也与相关单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区纪委办案人员表示。区纪委在严查当事人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区医院院长因对翁的违纪行为未及时制止,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区医院总务科主任因对翁的违纪行为未及时提醒,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所归口的区纪工委一名领导干部因未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不管是谁,只要触碰了制度这条‘高压线’,都要接受相应的惩罚。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不能一查了之,而是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广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齐忠有表示。(江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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