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郑州出台意见部署工作
来源:中原网  时间:2009-03-26 00:00:00  
  为全面推进和谐郑州建设,大力推进郑州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三化两型"城市,市委、市政府3月10日印发出台《2009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

  优化生产建设环境

  开展行政审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三项清理"结果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取消、调整项目逐项落到实处。严禁超标准、超范围以及强制、搭车收费。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深入治理企业治安环境,组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法律援助活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对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施政情况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促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规范行政。继续对现行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推行行政审批机构整建制进驻中心(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真正实现"一站式、窗口化"的行政审批服务。

  加强专项效能监察

  组织开展"扩内需、促增长"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落实中央政策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房地产行业的收费进行清理,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收费标准,切实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继续把郑漯、郑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和郑新黄河公铁两用桥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列为市重点监督项目,着力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四乱"、"吃拿卡要"和"恶意阻工"等问题。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把政府信用建设纳入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加大政府信用信息采集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政府失信问责制,严格实施政府失信责任追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和中介机构,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干扰公平竞争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认真履行执纪办案职能,把查办案件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四乱"、"四难"、"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恶意阻工"等侵占群众利益、加重企业负担、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依照相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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