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科技厅征集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
来源:社发处  时间:2024-05-30 16:36:21  

郑东新区、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

技术成果的通知 》要求,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技术成果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河南省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节能降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效果明显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材料、产品等(征集重点领域详见附件1)。

2.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知识产权清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3.已在1个及以上工程化项目上完成应用示范,尚未大范围推广,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4.鼓励国家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申报。

5.技术成果目录采取动态调整机制。已列入目录中的技术成果需每年重新提交申报书进行再次审核,如未提交申报书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单位要求

河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符合河南省产业政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国家和河南省资源、能源、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年内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

二、申报要求

(一)组织填写。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属辖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审核把关。辖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格式详见附件3)。

(三)推荐上报。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申报单位通过省直部门(单位)推荐上报;其他申报单位由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上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单位通过管委会推荐上报。在保证技术成果质量的前提下,推荐数量不限。

三、报送要求

请各辖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471日前将纸质推荐函和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037167180456

工作邮箱:kjjsfc@163.com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13216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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