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3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时间:2023-08-14 15:48: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3273 号)要求,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我局承办,为确保2023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现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纸质材料审核时间

评委会接收纸质材料及审核时间: 2023816--93日(网上状态显示“评委会审核”方可到评委会现场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6611室(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13号)

咨询电话:68868005

三、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上传材料应使用扫描软件做成PDF格式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比如:年度考核表,文件名应为2019-2022年度考核表.pdf

(一)下列材料通过平台上传,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1.以下材料通过平台上传至“上传附件”栏。

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非公企业、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的申报人员需在郑州市工作且满6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

2.以下材料由单位通过平台上传至“单位上传附件”栏。

1)任现职以来的《岗位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或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企业人员)。

(二)以下材料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后,携带纸质材料到评委会现场审核,要确保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不一致的无法审核。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培训情况等相关材料。

2.科技进步奖、成果奖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以及获奖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技术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方案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3.发明专利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和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4.有论文要求的专业,任现职期间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论文原件。提交的论文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论文通过平台上传时,只需扫描上传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及检索页。

5.工程系列的设计图纸。只需扫描上传设计图纸首页、显示申报人参与的页面。

6.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三)以下材料只报送纸质材料,无需上传申报系统。

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

注意事项:非郑州市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委托评审的,评委会现场审核纸质材料时,请提交委托评审函,无委托评审函评委会不予接收材料。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请申报人员单位指定一至两名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统一到评委会受理地点报送纸质材料,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纸质材料。

(二)请申报单位妥善安排上报材料时间,避免最后几天集中报送材料,减少审核等待时间。

(三)申报流程、评审条件、表格下载等更多注意事项和要求,请认真学习《郑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3273 号)等相关文件。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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