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对科普示范基地及科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管理,根据《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郑科〔2016〕9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以上两类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项目。
2.科技体验中心项目。
二、验收依据
《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郑科〔2016〕98号)(以下简称《办法》)。
三、验收程序
1.承担单位编写《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郑州科技港首页-->在线办事-->表格下载),报送项目主管部门。(7月31日前完成)
2.各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提出验收意见,将验收报告报市科技局。(8月10日前完成)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查看和评价。将验收结果在科技港网站予以公布。(8月30日完成)
4.对逾期没有报送验收报告的项目和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按照《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进行处理。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由各项目主管单位进行通知。
2.项目验收报告装订成册,由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存档,一式两份报市科技局备案。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67181456 67177127
201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