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市科技特派员网上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8-03 17:42:25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按照《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豫科〔2018〕7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7﹞68号 )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郑州市科技特派员网上备案工作,以便为我市精准扶贫脱贫提供智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类型

(一)法人科技特派员:主要以涉农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法人单位为主。已备案的星创天地依托单位优先支持。

(二)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主要为我市能够解决受援地科技需求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绿色种植、生态养殖、农业机械、深加工和农业信息化等行业科技人员。

二、备案条件

(一)法人科技特派员    

1、申报单位须是在郑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或研发机构;    

2、申请单位需享有所转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    

3、申请单位需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和较强的转化能力;    

4、具有在郑州市内贫困地区转化推广的经验。    

(二)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    

1、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自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原则要求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身体健康,作风务实,学风正派。

三、网上备案程序

(一)网上填报人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登录“郑州市科技局http://zzkj.zhengzhou.gov.cn/,点击“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写《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并网上提交,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装订后申报单位盖章。

(二)县(市、区)科技局及涉农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审核通过的科技特派员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汇总表上盖章。

(三)填报时间。9月2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网上提交、报送申请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市级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

(二)凡郑州市经费支持的科技特派员项目或推荐上报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必须是在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科技特派员。

(三)往年选派的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必须在系统登记备案。

联 系 人:范立明

电     话:0371-67180457

电子信箱:kjjncc05@163.com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218室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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