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计划的通知
来源:资源处  时间:2023-05-12 09:37:30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作用,统筹优化科研助理岗位招录工作进程安排,现征集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充分认识科研助理岗位招录开发的重要意义,高校毕业生是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生力军,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科研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既是促进就业稳定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发挥省级科技计划和创新基地平台等依托单位的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岗位资源,大幅增加科研助理岗位数量。

二、设置范围

科研助理岗位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岗位,同时包括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设立的科技相关见习岗位。尤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科研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可由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

三、征集范围

1.省、市级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等依托单位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近两年承担国家与省、市级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基地平台的依托单位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梳理已开发的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工作,合理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2.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各市属高校、市属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要依托于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建设布局的各类创新平台基地及各种科研项目经费承接工作,合理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3.各区县(市)积极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要面向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家、省级高新区、自创区、农业科技园区等,依托各级科技计划体系和创新平台基地及各类科技经费支持范围项目,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报送要求

请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于2023年6月7日前将本辖区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征集计划(见附件)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楚芳冰  0371-67177259

邮  箱:kjjj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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