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郑州市科技计划(工业领域)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科技局  时间:2019-02-27 09:30:42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集中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9年集中结题分两批受理:

 第一批受理时间:3月25日—3月29日;

 第二批受理时间:9月23日—9月27日。

 二、受理范围

 2015年及以后年度立项、实施期已满且未完成验收的郑州市科技计划(工业领域)项目。

 三、受理程序

(一)项目承担单位整理填写《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报告》、《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书籍式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连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受理。

四、报送地点

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13号市科技局206房间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电话:0371-67176525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黄涛

结题材料及附件:

1、《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2、《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报告》;

3、《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郑州市科技重大专项任务书》或《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持项目目标责任合同书》;

5、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权威机构测试报告、新药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等),项目产品或样机照片;

6、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提供);

7、涉及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合理使用、管理合规的有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体现项目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的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表和相关记账凭证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8、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年度财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9、其他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材料。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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