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成果处  时间:2023-03-15 15:53:51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简称科交会)于4月26日至28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二、组织及承办单位

科交会由安徽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联合主办。河南省参展参会活动由河南省科技厅统一组织,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具体承办。郑州市参展参会报名工作分别由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区科技部门、航空港区科技部门组织。

三、参展参会范围及方式

(一)参展范围及方式。全市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自愿参加。

本次参展不收取费用,参展单位如果是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重点高校、大院大所等,无场地费和布展费,筹备组承担1-2人食宿(一个标间)和展品运输费用;企业参展科产融合展区无场地费,布展费由组委会支持700元/每平米,筹备组承担1-2人食宿(一个标间)和展品运输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二)参会范围及方式。科技管理部门可报名参会,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郑州市报名方式

(一)除高新区、航空港区外的开发区、区县(市)所辖单位参展的,于3月18日前,将《参展回执》(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和word版一并发送至邮箱kjjcgc@126.com。

科技管理部门参会的,于3月18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和word版一并发送至邮箱kjjcgc@126.com。

郑州市科技局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负责与科交会组委会沟通协调参展事宜。

(二)高新区、航空港区所辖单位,由当地科技部门组织参展参会。

五、联系方式

1.中国(安徽)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

陈思英 0551-65617069,18955179259

2.省科技厅

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郭   莹 0371-67579156,15738416168

河南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池彦伟 0371-65908253

3.郑州市科技局

成果处(咨询报名)郑冠彬0371- 67180459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的通知》及科交会简介(自行登录河南省科技厅网站查询)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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