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充分发挥监察工作在科研院所经费管理中的作用
来源:作者:崔恒军  时间:2009-02-11 00:00:00  

  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把追求效益最大化作为目标,是科研院所经费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纪检监察工作如何适应这一要求,在这一过程中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定位,如何发挥作用,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找准监察工作在科研院所经费管理中的切入点

  理清管理思路,找准监察工作在科研院所经费管理中的切入点,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是监察工作在科研院所经费管理中发挥作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在科研院所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等基本职能中,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是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载体之一,是监督制约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协调部门,担负着重要的监控职能;在科研院所经费管理中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围绕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把追求效益最大化作为目标。在深入研究这些特点的基础上,找准工作的着力点,通过对"资金流"的监管,促进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履行好监察职能;牢牢把好财务管理核心环节,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效益;在重点监控点上,加大对投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重点部位的监督。 

  为此我所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所内所有招标工作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招标的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和所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的监督。根据项目的大小和重要程度,纪检监察审计部决定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或重点环节监督。在实施中,可视具体情况采取派员现场监督、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凡属比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等项目,纪检监察审计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监督,对其中影响较大、较敏感的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

  围绕大型设备采购与使用、大宗材料采购、合同管理、预算审批、工程(项目)管理等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将招标监督与效能监察结合起来,拟定具体工作方案。大宗物资采购,通过成立考评组,采取考察、招标的方式,保证了采购物资的质量,降低了采购价格,避免了暗箱操作和个别领导说了算的做法,增加了透明度,规范了工作程序。

  凡属比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等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监督,对其中影响较大、较敏感的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制定了《价格审查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了价格审查管理的范围、程序和责任。适用于我所科研、生产、建设工程和保障条件建设等项目中进行的外部协作、物资采购、工程承包的价格审查管理。

  围绕科研生产经费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作用,关口前移,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随机对财务资金状况进行抽查和评价。纪检监察利用审计结果提出奖惩建议。

  (一)开展招标监督

  根据项目的大小和重要程度,纪检监察审计部决定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或重点环节监督。在实施中,可视具体情况采取派员现场监督、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

  在招标监督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对确定招标方式、投标人考察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审查、招标准备、开标过程、评标过程、定标过程、签约过程、履约过程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开展价格审查

  价格审查是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能,对科研、生产和保障条件建设等项目中进行的外部协作、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含内部协作)进行价格审查。由副总师、主要职能部门领导和所内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必要时可聘请所外专家或专业机构参加)价格审查委员会。价格审查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部,主任由纪检监察审计部领导兼任。设外购和外协审价岗各1个,配备具有一定专业和工艺知识的专职外购和外协审价员各1人。

  已按规定实施招标管理的外协外购项目,一般情况下不再进行价格审查(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除外)。外购和外协项目供应商唯一时,审价责任单位参与商务性合同谈判。不按规定进行价格审查,不得签订外协或外购合同,不得借款、付款和报销。工程预算不经审价不准签定施工合同;不签定施工合同不准预付款;工程结算不经审价不准付款。按采购、外协、工程金额划分审价责任单位。

  1.外购审价方案。采购人员询价,原则上进行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特殊情况说明原因;采购部门比价和议价并填写询价单;按权限由审价责任单位组织审价;按程序审批后办理采购合同;经价格审查办公室确认后办理借款、付款或报销手续。

  2.外协审价方案。承办人员询价,原则上进行二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外协承办人员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外协询价单;按权限由审价责任单位组织审价;按程序审批后签订外协合同;经价格审查办公室确认后办理借款、付款或报销手续。

  3.建筑工程审价方案。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工程预(结)算编制;按权限由审价责任单位组织审价;工程预算经审批后按规定实施工程招标或直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经价格审查办公室确认后办理预付款或进行工程结算。

  二、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增强整体功能、减少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果是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的必然要求。我所实行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围绕共同的监督工作目标,各负其责地开展工作。

  我们建立了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联合监督体系,充分依靠和发挥审计、财务、预决算等专业人员的专业特长,增加业务的合规性和可执行性,较好地实现了过程控制和过程监督。积极发挥专业管理优势,主动组织协调,及时沟通,参与各专业部门的专题会议,协助制订各项管理制度。

  监察、审计和财务人员几乎参加了所有重大工程的招标、议价、考察等业务,通过了解和熟悉业务过程,适时决定资金的使用时间和额度,既增加了部门间业务上的协调性,防止出现因不了解业务情况而延期或提前付款的情况,又有助于财务人员适时合理调配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效用。实践证明,监督人员的参与,既有利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又有利于齐心协力办好业务,从而达到用好资金、实现资金的最大效益的目的。

  通过充分发挥监察工作在经费管理中的作用,我们体会到监督体系不单单是有效防止经济业务中出现腐败现象的手段,在很大程度上也会直接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

(转载请与作者联系,未经作者允许不得复制、下载)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