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08-07-31 00:00:00  

  我局2008年继续被列为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之一。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市科技局政风行风状况的评议,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科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动科技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根据省、市纠风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要紧紧围绕科技中心工作,以创建"五型机关"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优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为主线,通过评议进一步提高市科技局全体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促进各处室、各单位提高服务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着力构建有利于科技服务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评议对象
  市科技局及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三、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
  2、政(事)务公开情况;
  3、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
  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
  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
  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四、工作步骤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结合科技系统实际,科技系统2008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点把握宣传动员、评议调查、整改反馈、问卷测评四个环节,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五月底前进行宣传动员。一是完成方案的制定;二是通过郑州科技港公示机构职责、承诺内容、办事程序、监督电话等,诚恳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召开大会集中宣传发动,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做动员讲话。
  2、八月底前做好评议调查。设立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科技部门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自查自纠。
  3、九月底前整改反馈。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归类、重点调查分析原因、研究措施,以人民群众真正满意为标准,认真进行整改、认真进行整改。
  4、第四季度配合省、市纠风部门完成问卷测评工作。
  五、重点任务
  (一)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
  各处室、各单位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能和服务项目,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几件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最急需、最受欢迎、受益面广泛的实事好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限,扎扎实实地做出实效,切实让我局的服务对象享受到政风行风评议带来的实惠。此项工作由各业务处室、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清理、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保留的保留,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并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由法规处负责。
  二是对2004年6月印制的《郑州市科技局机关规章制度汇编》进行修订、完善,要建立一套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三)规范各项科技管理业务工作。各业务处室、各单位要对各自开展的所有对外科技业务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规范办理程序及要求,按照一事一图的原则,绘制简明的流程示意图,通过郑州科技港、服务指南等渠道对外公开,并严格按照业务工作流程图办理有关业务。此项工作由各业务处室负责具体实施。
  (四)严格管理科技局办事服务大厅。严格执行《郑州市科技局办事服务大厅管理办法及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办事大厅管理的通知》,同时认真总结经验,从大厅的软、硬件两个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入手,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把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工作重点,推行文明礼貌服务,使科技局办事服务大厅出特色、闪亮点、见成效,进而树立起科技局热情周到服务的好形象。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人事处配合。
  (五)实行政务公开。制定政务公开目录,在科技项目立项、管理、验收结题,科技进步奖评审、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职称评审,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认定工作,农村信息化建设、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等等各项业务工作中,都要公开有关政策、程序、条件、纪律及结果,设立异议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业务处室配合。
  六、组织领导
  1、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如下:
  组 长:王济昌。
  副组长:秦勇舟、石桂林、孙国选。
  成 员:赵学庆、乔英奎、苗晋琦、杨长松、顾建广、任灿、蔡建生、李锋、方振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孙国选(兼)。
  成 员:谢辉、靳蕾、刘先卿、郭岩、宋景芳、楚江华、范秋菊、张春季、侯常勇、陈风伟、赵阳、陈军、贺军钊、赵洪涛、王旸。
  2、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认真组织实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并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及时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带头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
  (2)领导小组各成员按各自工作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任务,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
  (3)局行风办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精神,具体协调、指导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县(市)区科技部门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对重点工作及主要承诺内容,进行经常性督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研究解决问题,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
  (4)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中心意识,明确自身职责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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