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1-05 09:35:29  

                                  郑科字〔2003134

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考勤制度》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局属事业单位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人员考勤制度

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局职工都要按时上下班,出满勤,干满点,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中层干部外出办事、开会,必须向局主管领导报告外出办事内容、时间、地点,回来后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结果。

三、一般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外出办事,须经本处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办完事要立即回局机关,并向处室负责人报告工作结果。

四、机关工作人员应把个人私事安排到节假日去办理,在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办私事;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外出办理时,办完事要抓紧返回办公室工作。

五、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不能无故串岗、扯闲话、打游戏、听音乐、唱歌等。

六、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印制请假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需经局长批准,将请假条送组织人事处备案,作为年底考勤统计的依据。

七、因病因私事请假,一年累计超过规定休假时间,取消当年休假待遇。因病因事或出国探亲超过六个月者,按照政府政策规定不得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八、对于在上班时间没有请假外出的人员,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按照政策规定,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者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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