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局办事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1-05 09:39:43  

郑科内文〔200818

办事大厅各有关部门:

    按照郑州市行政机关设立办事大厅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办事大厅内部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郑州市科技局办事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郑州市科技局办事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郑州市科技局办事服务大厅窗口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把郑州市科技局办事服务大厅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便民服务站,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对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  对窗口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意见作为窗口工作人员推优、晋职、晋级、提薪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核组织形式与考核办法

第四条  科技局成立考核小组,由科技局副局长石桂林牵头,办公室、人事处、纪委监察室参与,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对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行季度督察通报和年终考核。

第六条  每季度初,由局考核小组将窗口工作人员季度考核情况汇总通报。

第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的年终综合考核,采用个人自查总结,考核小组评议审定方法进行。

年终考核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受奖励表彰在两次以上的评为优;遵守窗口工作要求,无违反规定行为的评为良;受到通报批评1次的评为中;受到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评为差。评为差的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年终评先。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  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行为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否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对外办公用语规范。

(二)是否保持窗口工作环境整洁,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等摆放整齐有序。

(三)是否有在大厅内吸烟、吃零食、看与工作无关的书

报,是否有坐姿不雅、串岗聊天、嘻笑打闹、打瞌睡等行为。

(四)因公、因私请假或上班时间中途外出,是否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五)工作时间是否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是否有打游戏、网络聊天现象。

    第九条  窗口工作人员熟悉岗位业务知识,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第十条  窗口工作人员遵守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保证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情况。

   (一) 办理咨询、受理业务时,是否有推诿敷衍,导致当事人不满意的现象;有无因与群众争吵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问题被群众投诉、被有关部门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情况。

   (二) 是否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有无因告知不清,导致服务对象往返跑路的情况。

   (三) 是否有上班时间搁挂电话,对群众电话咨询不认真答复的情况。

    第十一条  窗口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有关情况。

第四章  奖惩事项

    第十二条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给予奖励表扬:

    (一)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二)窗口工作人员受到上级领导、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群众点名表扬的。

    (三)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大厅交办的工作或组织活动积极支持参与,表现突出的。

    第十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给予通报批评:

(一)有违反办事大厅规章制度行为的。

(二)因个人原因受到群众投诉、媒体曝光、领导点名批评的。

(三)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纰漏,造成较坏影响的。

(四)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科技局办事大厅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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