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25-02-12 11:47:59  

2024年,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科技工作实际,聚焦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郑州市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履职情况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放在科技创新发展大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将法治建设议题作为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议题,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要点等文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和述职制度,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扎实推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发挥好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按照全市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探索建设科创一体化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配合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配合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提升。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先进城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369.8亿元,投入强度2.7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65%)0.07个百分点;全年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2159家,总数5800家左右;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评价入库1456家,累计超过1.4万家;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完成602亿元,同比增长31%。通过提升全市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369.8亿元,全省占比超过30%;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2.7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65%)0.07个百分点,连续三年高于全国水平。

3.全面落实权责及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期报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报告。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依法主动公开,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4.加强科研信用监管。认真落实《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郑科规〔2023〕1号),严格执行信用承诺制度、信用信息核查制度,开展科技计划参与主体的信用核查工作,2024年对科技计划参与主体的社会信用核查达8449条,并做好核查结果应用;持续做好信用归集,通过“信用·郑州”平台归集共享科技计划信用信息762条。

5.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以及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相关文件。2024年,开展全社会研发按投入统计填报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面向开发区、区县(市),组织举办“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系列培训12场次,参训企业1200余家,培训1700余人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郑科内〔2022〕5号),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2024年对市科技局出台3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及时履行备案程序,确保备案率和及时率100%。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和清理工作,对市科技局出台6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进行清理和废止。

2.推进科技创新立法工作。推进科技创新立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立法调研工作,2024年8月前向市人大提交了《郑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报告,积极争取将郑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纳入地方人大立法项目,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按照市人大工作部署,申请做好《郑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修订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依法决策程序,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6号)等规定,做到起草程序完善、送审材料齐全、内容合法适当,2024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郑州市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等2项行政规范性文件。

2.加强合法性审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经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9号)《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试行)》(郑法政办〔2023〕20号)相关规定,规范科技创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做到应审尽审。

3.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续签了2024-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委托协议,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审计监督和内部控制。持续做好内部控制管理,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组织开展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活动,严格按照6个方面20项具体任务,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开展对照检查,梳理财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编制问题台账,逐一进行整改落实。开展固定资产清点盘查,推动《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合同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2024年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93件,满意度达100%以上。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协和党委相关部门监督检查,8月底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举措。自觉接受传统媒体、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持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服务水平;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增强解读影响力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持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制定印发了《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应诉工作细则》,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有关统计报备工作。

2.做好信访调解稳定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排查,集中力量依法进行化解,通过法定渠道妥善解决,实现“五个坚决防止”,2024年处理群众在12345热线投诉5起,接待信访2起,均得到妥善处置。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实施了《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等,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等专项应急预案,确保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响应及时。   

2.建立常态化检查应急机制。对监管行业和本单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物资、装备、设备储备保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开展消防应急演练2次。

(八)建立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

1.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制定《郑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每季度集中学法至少1次,全年共学法5次,学习了《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全年举办3次法治内容专题讲座,其中2024年9月在深圳举办“党建引领科技赋能”主体培训班两期,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专题讲座,深化法治思想的学习和实践。

2.做好普法工作要点宣传。一是突出宪法宣传,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做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展板弘扬宪法精神;二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律教育;三是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科技安全工作。四是围绕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等内容加强普法宣传。

二、存在问题

行政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不足,部分决策事项在征求意见时,公众关心意愿不强,一些决策未能充分发挥公众积极性提供合理化建议。在普法工作方面,宣传方式创新性不足,多以传统的讲座、展板宣传为主,对新媒体平台的运用不够充分,普法效果的持续性和影响力有待增强。

 三、下步打算

2025年,市科技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加大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发挥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积极性,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郑州市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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