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12-11-27 16:15:33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处室开展季评奖惩工作的方案〉的通知》(郑办文〔201218号)和郑州市市直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季度市直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的通知》(郑直季办〔20127号)精神,为全面加强局机关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先进,促进后进,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科技局机关处室开展季评奖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围绕郑州市科技创新“翻番跨越”目标任务,通过在我局机关处室开展季评奖惩工作,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建立“责任、有序、高效”和“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履行科技工作部门行政职能,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

二、季评范围

局办公室(郑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科研条件与财务处、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处、社会发展科技处、院校科技合作处(郑州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作办公室)、纪委、机关党总支等13个处室。

三、季评时间

每季度组织一次。

四、季评内容

季评内容以《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工作规范化管理手册》和《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处室岗位职责手册》(下文简称《两个手册》)为基础。

(一)履行职责。各处室按照职能全面履行职责、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上级交办的事项以及与其他处室团结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水平等情况。

(二)依法行政。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在法定职权内有效履行行政职能,维护群众利益,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政府部门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情况。

(三)服务水平。为基层(或其它单位、处室)、为企业,为科研院所,为群众服务过程中的态度、效率、效果,落实兑现服务承诺,对外形象等情况。

(四)创新工作。创新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优化、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等情况。

(五)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五、评分标准

开展机关处室季评工作,坚持量化评价、注重实效、公开透明、激励争先的原则,采取处室自评与本机关评价,专门机关、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方法进行。

处室季评实行记分制评价排序,评价基准总分值为100,其中业务基础分65分,机关评价分35分。业务基础分值根据各处室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工作标准及过错行为等确定;机关评价分值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

五、方法步骤

(一)处室工作总结

1.工作总结。每季度末,各处室对季度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工作完成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处室自评。各处室对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工作标准及过错行为,对本处室的业务基础分进行自我评价,最高分值为65分;处室及个人取得业绩或过错的,根据《郑州市科技局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加扣分因素细则(暂行)》(附件1),申请加扣分。填写《郑州市科技局处室季度工作自评表》(附件2),附加扣分因素依据,经分管领导审签同意后,下季度1日前报局组织人事处。

 (二)本机关评价

1.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以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下季度10日前,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处室负责人述职,印发《郑州市科技局处室季度工作民主评价表》(附件3),机关工作人员对照《郑州市科技局机关处室季评量化评分标准细则》(附件4,按百分制对各处室进行不计名量化评分。

各处室的机关评价分值共35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评价占15分;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副县级以上干部和机关中层正、副职评价占10分;机关其他正式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评价占10分。

2.汇总排序。召开局季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核查认定各处室业务基础分值、加扣分因素,统计民主评议分值,汇总排序,报局季评奖惩领导小组研究。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

3.报送结果。每季度15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局机关处室季评奖惩结果、季评工作总结,报送郑州市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门机关和社会综合评价

由郑州市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依据专门机关和社会综合评价的加扣分因素,在局上报结果的基础上加扣分汇总,计得总分值进行排名,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布我局机关处室季评结果排序的第一名和最后一名。

六、奖惩办法

机关科室季评结果与机关年度工作考核、干部调整交流挂钩,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处室年度季评结果综合排名靠前的处室,评为机关先进处室;年度内机关季评均处于第一位的处室,推荐上报市委市政府授予“示范性服务窗口”称号;每次季评均位于本机关季评前三名的处室,推荐上报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季度评价年度总分为机关第一的处室,处室负责人享有评先和获奖的优先权,季评均位于本机关前三名的处室负责人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二)年度内一次被评为单位末位的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不确定为优秀等次;两次以上被评为末位的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视情况由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

(三)因违规违纪被专门机关(不含我局)年度内查处的处室负责人,列为交流调整对象。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季评工作在局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季评日常工作,各成员处室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组织人事处负责制定局机关季评奖惩工作方案,组织机关民主评议,对季评工作进行总结、研究、改进和提高工作;机关党总支负责季评工作日常联络,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汇总排序、季评结果的公示上报工作;纪委负责对违背季评工作原则和要求,弄虚作假、漏报、瞒报、迟报等影响季评工作开展的问题的查处和通报工作;各核查认定处室负责业务基础分、加扣分因素的核查工作。

(二)严密组织,确保公平。要严密组织季评工作每一个环节,按照时间步骤,抓好工作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季评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机关工作人员在量化评分时,要坚持原则、依照标准、实事求是,不打人情分、关系分。对在季评工作中存在拉分拉票、不负责任等行为的,严肃处理。

(三)搞好结合,扎实推进。各处室负责人是本处室季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季评工作作为加强部门建设的重要抓手,与集中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治理消极现象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行机关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结合起来,与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结合起来,主动发现和着力解决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标准,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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