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科技局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2-06-15 16:08:18  

局属二级单位党总支、党支部,中央驻郑院所党委:

20104月以来,全局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中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全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在推动科技工作实现新跨越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委员会关于在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郑科党〔201023号)文件精神,拟定于今年“七一”前,以局党委名义表彰一批局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立足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好中选优,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激发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着力构建“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为实现科技创新驱动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评选表彰项目、名额

在科技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内评选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委、先进基层党总支(党支部)20个、优秀共产党员标兵6个、优秀共产党员29个、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18个、先进党务工作部门6个、优秀党务(宣传)工作者6个,各单位的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推荐条件

推荐表彰的对象是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具体条件标准见《附件2

四、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各局属二级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各中央驻郑院所为推荐单位。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1、逐级推荐。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分配名额,对照推荐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

2、组织考察。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有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经得起检验。

3、进行公示。各推荐单位对考察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推荐初步名单,并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4、研究上报。各推荐单位要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以党委(总支、支部)名义上报相关材料。

5、审核确定。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推荐的对象进行复核和抽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征求纪检、安全、信访、计生、综治、环保等单位意见,报局党委研究确定。

各单位于622日前将推荐报告、推荐审批表和事迹材料(推荐表一式2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加盖党组织公章)报局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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