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高新处  时间:2024-05-19 10:10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培育一流创新主体,持续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市科技局起草了《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zkjjgxc@163.com;

2.信函邮寄方式:郑州市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技局218房间,邮编450006,信封上请注明“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6年)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字样;

3.来电方式:0371—67181455/67185359;

4.来访方式:郑州市工人路13号市科技局218、205房间;

5.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2024年5月20日

关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程序规定,市科技局于2023年3月23日至4月23日公开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形成《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2024年5月20日至5月28日再次广泛征求意见。通过郑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函询等面向郑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情况
市直部门反馈建议1条;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3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经研究,市直部门反馈关于奖补额度问题的建议未采纳。
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3条:(1)建议“对连续三次通过高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补”。意见采纳情况:征求意见稿中已明确重新认定给予相应奖补,“重新认定”已涵盖“连续三次”。该条建议其实质性内容在征求意见稿中已体现。(2)建议“可说明是按照何种条件进行奖补,如按照企业认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阶梯式奖补或者所有认定企业同一奖补金额”。意见采纳情况:征求意见稿中已明确“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分别给予相应额度财政奖补,即企业按照“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同一类别企业奖补标准统一。该条建议其实质性内容在征求意见稿中已体现。(3)建议“建设后备企业库”的条件可增加“研发人员占总人员达到一定比例”。意见采纳情况: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建设后备企业库”相关文字,只是概述性描述,并非列出全部条件,其具体条件在高企后备企业库有关文件中有相关具体要求。该条建议未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