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才处  时间:2021-03-29 15:10:04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部门:

根据“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有关管理规定,现组织对入选并获支持的 “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 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第一批、第二批“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

2.第三批“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已完成预定目标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自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立项申报书、计划任务合同书提出的各项指标开展自评,梳理项目完成情况,对项目经费进行专项审计,按照结题验收有关材料要求撰写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等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验收项目的初审工作,出具审核意见。

(三)材料报送。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收集结题验收材料,汇总清单并盖章报送市科技局。

(四)组织验收。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专家会同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对不按规定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录入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管理数据库,并取消其项目承担单位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

三、结题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申请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

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5.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

6.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7.相关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

(一)2021年4月22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自评,提交结题验收有关材料。

(二)2021年4月26日前,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结题申请进行审核并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五、有关要求

1.结题材料使用A4双面印刷,胶装成册,各部分材料之间插入隔页。第一批“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纸质材料使用白色封皮进行装订,第二批项目纸质材料使用蓝色封皮进行装订,第三批项目纸质材料使用粉色封皮进行装订。

2.项目申报书只需原申报书的正文部分(附件不需要),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须经注协报备,具有防伪编码或二维码,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并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WORD格式。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178239

0371-67185659

0371-67177527

电子邮箱:zzskjjrcc@163.com

 

附件:

1.“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材料封面;

2.“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模板);

3.“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模板);

4.“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模板);

5.“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及要求);

 

2021年3月26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