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成果处  时间:2022-01-29 14:56:38  

开发区、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在郑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单位后补助工作,请各县市科技部门通知相关单位及时申报。其中航空港区、高新区、经开区所辖单位由3个开发区单独组织直报省科技厅,其他辖区单位由郑州市科技局组织申报推荐至省科技厅。通过郑州市科技局申报的,请于2022224上午12:00,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报送至郑州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郑州市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技局4楼406),材料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包含省厅通知中的附件1和附件2,同时提交扫描公章的PDF版及不含公章的word版2个电子材料,所有材料单独一个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发至kjjcgc@126.com。

省科技厅业务咨询: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李 婉86230355

郑州市科技局咨询受理:市科技局成果处郑冠彬(咨询) 67180459;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俞永达(受理)6717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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