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来源:成果处、市场服务中心  时间:2020-08-07 17:31:18  

各开发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成20206号)要,为做好我市2020年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  

郑州市2020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同期申报,申报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可以同期申报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具体到市科技局网站查看);鼓励已被认定为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单位,积极申报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

(二)有适合机构本身发展要求的独特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能够从技术转移服务中获取稳定的收入,并能维持其日常运营活动。

(三)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及开展技术转移业务的成功案例。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面积一般不小于150平方米(可合并计算);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

(五)机构部门设置及人员结构合理,有符合规定的专职人员,管理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70%。

(六)有高效、专业的管理团队,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七)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知名度;无违法违纪记录,连续多年无投诉或有投诉但机构无责任,在主流新闻媒体(网站)上没有负面报道。

(八)其他注意事项,请参照《关于印发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豫科〔2016〕155号)具体要求。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附件1),并附填写说明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要求于2020年8月31日(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郑州市科技局留存一份)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报送时携带申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为复印件)的原件,接受现场核验;市科技局视情况组织到申报单位查看。同时将上报的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发至kjjcgc@126.com.郑州市科技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因市科技局需要查验核查申报资料,超过郑州市截止时间不予受理。

根据省厅安排,今年高新区、航空港区通过郑州市科技局统一申报。各开发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单位申报,配合做好现场查看工作。

四、报送地址及咨询电话

1.报送地址

郑州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郑州市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学技术局5楼506)

材料受理:李霞0371-67181058

2.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张 超0371-65990399

郑州市科技局成果处郑冠彬0371-67180459

郑州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李霞:0371-67181058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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