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新处  时间:2020-12-18 09:17:34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郑州市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不含高新区、航空港区、巩义市)安排如下:

一、2020年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快报工作

1.《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见附件1)。该表由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填报,于2021年1月8日前完成填报,并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填报时要求认真核准数据,减少与年报数据的误差,统计范围口径与年报一致。

    2.《郑州市火炬统计工作信息表》(见附件2)。该表由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填报,于2021年1月8日前完成,并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上报。

二、2020年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年报工作

(一)上报报表

《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简称“企业报表”)。填报范围是2020年在有效期内国家高新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20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上报要求

企业报表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

企业报表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1)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纸质报表,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

(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一式三份,加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3)从网络系统打印的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一式三份,加盖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4)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一式三份,加盖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5)系统中导出的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一式三份,加盖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6)系统中导出的未撤销企业错警因说明清单(清单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地域、错警内容及错警因说明),一式三份,加盖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企业报表于2021年3月22日前报送。

三、其它要求及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郑州市火炬统计工作信息表、企业报表纸质材料按时间节点报送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218室,电子版发送工作信箱。

联 系 人:刘玉重 魏鹏飞

联系电话:0371-67181455

联系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

邮    编:450000

工作信箱:zzkjjgxc@163.com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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