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郑州市青年英才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人才处  时间:2023-12-12 11: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 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切实推动郑州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建设,郑州市科技局研究起草了《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郑州市青年英才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zskjjrcc@163.com。

2、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技局701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细则》《郑州市青年英才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3、电话:0371-67177527。

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市科技局人才处

2023年12月11日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按照程序规定,市科技局于20231210日至2024110日将《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郑州市青年英才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通过郑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函询等面向各开发区、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函询面向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情况。截至2024110日,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反馈无意见10条和建议6条;市直部门反馈均无意见;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1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一)开发区、区县(市)科技部门反馈建议7

1.《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中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三条“创业领军团队项目申报条件”第一项“团队带头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任职经历,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每年6个月以上实际在郑工作。”建议修改为:文中“且有5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任职经历”的条件不适于创业团队遴选,如有相关政策依据支撑可增加到条件中,若无建议删除“且有5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任职经历”。采纳 。

2.《郑州市青年英才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文中第三章“实施与管理”第十三条“青年英才项目由属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结题验收,报市科技局备案后统一印发结题文件。”建议修改为:“青年英才项目由市科技局进行结题验收,市科技局备案后统一印发结题文件。”采纳。

3.《郑州市青年英才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十三条中“青年人才项目由所属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结题验收”,因青年人才项目是市级立项项目,为保证验收程序规范、验收标准统一,由市科技局进行结题验收比较合理,同时也可以有效规避资金使用风险。建议修改为:“青年人才项目由市科技局分批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结题验收”。采纳。

4.对于郑州市青年英才项目申报名额没有具体说明。建议在实施细则或征集通知中明确同一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申报名额。采纳,在征集公告中明确。

5.《郑州市青年英才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申报单位为我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对于“我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建议明确具体范围。例如: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大学等高校及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事业类科研院所如果不属于项目申报范围,建议在细则中明确。郑聚英才主文件中已明确了支持对象,不采纳。

6.《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五章第十八条“团队项目资助经费由市财政和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开发区、区县(市)财政按1:1比例分担,市财政承担部分在市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中的分担比列改为1:0.5或者区县(市)不分担。为鼓励区县(市)加大对引育人才团队的支持力度,结合财政部门意见,资助经费由市、区县(市)共同承担。不采纳。

(二)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建议申报评选时,考虑高端创新/创业团队评选未入选时,能否自动降级落入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的评选。已同提出意见本人沟通,高端创新/创业团队与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申报条件不同,未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