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是弥补高端科技创新资源不足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关于引进大院名所的精神,郑州市科技局研究起草了《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2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zyxhzc@126.com。
2、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技局212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3、电话:0371-67180672。
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院校合作处
2021年2月26日
《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立法程序,市科技局对《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1、2021年2月26日至3月27日,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全文发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2021年1月19日至1月21日、4月28日至5月7日,两次向各开发区、区县(市)及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3、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
4、组织风险评估会。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1年5月8日,共收到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19条。其中,各开发区、区县(市)及市直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18条,专家论证意见和建议1条,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相关内容表述方式、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条件、引进大院名所范围等方面:关于建设条件,建议调整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标准;关于引进大院名所,建议将国内外知名民营企业等纳入大院名所范围。
经研究论证采纳5条意见,对于未采纳的意见,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解释,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院校合作处
2021年5月17日